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教育厅2020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05-08 点击:2966 属于:通知公告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0年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科学研究经费项目设置
科学研究经费项目主要包括重点攻关、服务地方、基础研究(含青年项目)、新型智库和科研平台培育共五类项目。
(一)重点攻关项目: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关键共性问题,聚焦区域农业经济发展及重点技术领域,精准凝练科学问题和重大需求。重点(优先)支持具有产业化潜力项目。
拟设立重点攻关项目6项,其中自然科学5项,每个项目资助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项,每项10万。
(二)服务地方项目:面向“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以服务脱贫攻坚为重点,开展技术示范与成果推广,服务我省农业产业发展,加快推进辽宁乡村振兴。
拟设立服务地方项目15项(北票定向除外),每个项目资助5万元。北票定向项目2项,定向支持北票设施园艺示范建设,限园艺学院申报。
(三)基础研究(含青年项目):支持面向前沿科学问题开展自由探索,具有前瞻性、原创性、交叉性等方面的基础研究。
拟设立基础研究及青年项目70项。其中自然科学类50项,每项资助8-10万元;人文社科类20项,每项资助1.5-2万元。
(四)新型智库项目:围绕辽宁省乡村振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城镇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按指南要求定向申报:1.新冠肺炎疫情对辽宁省农业农村经济影响研究。2.加快推进沈阳市中心镇建设问题研究。3.“一带一路”助推辽宁省乡村振兴研究。 4.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问题研究。5.大城市近郊共享农房发展问题研究。
拟设立项目5项,每项资助5万元。
(五)科研平台培育项目
以项目形式支持新建辽宁省教育厅科研平台,重点围绕新兴交叉、前沿热点等研究领域,支撑区域产业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的科学研究平台。
拟设2项,每项资助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年龄要求:
1.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项目,申请人不得超过57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不低于50%。
2.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人不得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项目申请人不得超过40周岁。基础研究(含青年项目)项目申请人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比例不低于50%。
(二)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中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人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一线教学科研人员。
(三)基础研究项目中文社科类申报内容不包含思政、党建等研究内容。
(四)服务地方项目定向支持我校驻乡(村)工作干部所在镇村开展的服务项目,优先支持驻乡(村)工作干部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项目。
(五)新型智库项目由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组织申报。
(六)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未结题或结题不合格或撤项未满三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七)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科学研究经费项目,同一负责人仅限牵头申报一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合计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有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除重点攻关项目外,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二)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请。
(三)不得使用与近三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研究内容相同的申请书重复申报。主持省部级(含)以上在研科研项目(以科研院备案的项目为准)2项及以上(2020年结题的项目不纳入统计)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近两年具备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格但未申报者原则上不予资助。
(五)本次项目申报本着宁缺毋滥的立项原则开展,立项数量服务于立项质量。
(六)本次申报不限定学院推荐名额,但需排序推荐,排序不作为评审主要依据,但作为专家评分相同时的主要参考。各学院推荐后科研院进行申报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率与学院获批数量挂钩。本次项目评审采取校外函评形式进行,最终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各学院本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情况确定立项结果。
(七)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
四、推荐程序
1.申请人按类别填写《项目申请书》、《2020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简介》暂时不用报送,等立项公示结束后由学院统一报送2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和《2020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各单位推荐项目排序汇总表》,报至所在学院汇总。经各院初审后,排序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科研院。
2.科研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立项项目,评审结果校内公示。
3.科研院将学校最终推荐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批。
五、项目管理及结题
1.学校将对资助项目的科研进展、科研产出、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管,定期开展基本科研项目绩效考核评价。
2.项目研究结束,教育厅将组织结题验收。
六、上报材料
1.纸质材料只需报送各学院经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院公章的《2020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各单位推荐项目排序汇总表》一式一份(分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和智库项目,分类别报送不同处室)。(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如:农学院)
2.电子版材料需报送各类型《项目申请书》和《2020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各单位推荐项目排序汇总表》。(申报书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所在学院+项目类别+自然/人文+申报人姓名,如:农学院-服务地方项目-自然-张三)。以院为单位上报,自然科学类项目报送项目管理科,人文社科类项目报送综合管理科,智库项目报送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不接收个人申请。
3.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一)自然科学类项目
联 系 人:黎伟 苏维娜
联系电话:88487054
邮 箱:kyyxmk@syau.edu.cn
(二)人文社科类项目
联 系 人:左微 刘丽
联系电话:88488861
邮 箱:zuowei@syau.edu.cn
(三) 新型智库项目
联 系 人:李澎
联系电话:13840338917
邮 箱:syaulp@syau.edu.cn
附件【附件1:2020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各单位推荐项目排序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2:2020年辽宁省科学研究经费项目(自然科学类)申请书.doc】
附件【附件3:2020年辽宁省科学研究经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请书.doc】
附件【附件4:2020年辽宁省科学研究经费项目(服务地方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附件6:2020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docx】
附件【附件5:2020年辽宁省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科研平台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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