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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沈阳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7-02   

关于开展2020年沈阳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9-10-25 点击:3 属于:通知公告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规律、新方法和新途径,有效提升沈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市委教科工委决定开展2020年沈阳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2020年沈阳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对象为沈阳高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政干部和教师,包括各高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院)、团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等部门以及各院系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干部教师。课题负责人可依据《2020年沈阳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确定研究方向和题目,组建课题组。课题选题须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时代性、创新性、实效性,坚持立德树人,贴近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能够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别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提供较强的指导。

课题指南中标注★的课题,申报人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课题组应围绕课题指南所列研究方向,设计研究内容,凝练研究题目,研究内容要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鼓励与工作实际结合紧密的实践应用类研究项目。

市委教科工委负责课题的发布、评审、立项、资助、验收和评奖,沈阳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予以配合。

二、课题申报类别和数量

本次课题立项分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两个类别。

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报数量为:普通本科公办院校可申报4项,民办高校和专科院校可申报3项;

2.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报数量为:有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高校每所高校可单独申报1项。申报对象为各高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部门相关人员。

三、立项管理

1.申报预审。市委教科工委组成专家组对各高校申报课题进行预审,对于不符合立项要求的课题将取消立项资格。

2.立项评审。市委教科工委组成专家组对各高校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立项,确定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若干项。

3.中期管理。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市委教科工委将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并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题组,将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予以撤项等。

4.结题验收。凡经市委教科工委批准立项的重点课题、专项课题,按照等级,予以相应的经费资助。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视情况给与配套相应的研究经费。对于无经费支持课题,结题评审时研究成果丰富,且具有较强的实践应用价值和指导价值的,将视情况给予奖励。不接受延期结题,延期结题视为未完成课题,上一年度没有按期完成结题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取消其两年内申报课题资格,并酌情缩减本年度课题负责人所属学校的立项数量。

5.课题评奖。市委教科工委将对优秀结题成果进行奖励。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被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采纳,或在报刊发表、参加会议交流、参评受奖等,将作为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优秀课题成果将进行交流并结集出版。

四、工作要求

请按附件格式认真填写《2020年沈阳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于2019102817前报科研院,电子文档发至邮箱。

联系人:左微

联系电话:88488861

电子邮箱:zuowei@syau.edu.cn

/_/课题指南.doc

/_/立项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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