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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2018-03-23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切实做好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沈阳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研招办【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选拔出政治立场坚定、创新能力强、专业素质好、综合素质优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科学、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1.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名单(略)
2.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复试专家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相关复试工作。名单(略)
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调剂工作,由相关人员具体负责。调剂规则及调剂流程等按《沈阳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执行,调剂标准为:
(1)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调剂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3)调剂考生的成绩需双上线,即考生须达到报考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同时达到拟调剂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
(4)调剂专业为本专业或相近、相关专业。
三、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 3月25日上午8:00-9:00
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216房间)
2.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25日上午9:00-11:30
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室(217房间)

3.综合面试
时间:3月25日下午1:30开始
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216房间)

四、总成绩与录取
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复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
3. 录取: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专业课一成绩排序。
4.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五、复试信息公开
1.在网上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工作标准、复试方式和主要内容,并确保通知到位。
2.复试结束当天公布考生的复试成绩。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把复试质量关。
2.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以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凡违反招生纪律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4.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5.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指派专人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举报电话:024-88487063  电子邮箱:rdcui5@163.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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