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切实做好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和《沈阳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研招办【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1.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名单(略)
2.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复试专家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相关复试工作。名单(略)
三、复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资格审查
时间: 3月21日上午午8:00-9:00
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218房间)
2.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21日上午9:30-11:30
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室(217房间)。
内容与形式:主要是专业课考试,以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笔试集中阅卷,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成绩上报研究生院。
3.综合面试
时间:3月22日上午8:00开始
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216房间)。
内容与形式:外语听说能力30分,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5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四、总成绩与录取
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复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
3. 录取: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专业课一成绩排序。
4.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五、复试信息公开
1.在网上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工作标准、复试方式和主要内容,并确保通知到位。
2.复试结束当天公布考生的复试成绩。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把复试质量关。
2.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以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凡违反招生纪律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4.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5.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指派专人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举报电话:024-88487063
电子邮箱:rdcui5@163.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3月17日